2009年在浙江招生章程
2009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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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869
二.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六.在浙江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计划招生215名(文科130名、理科85名):刑事执行(监狱管理)155名(文科90名、理科65名)、司法警务20名(文科20名)、行政执行(劳教管理)40名(文科20名、理科20名);
(二)第三批录取的各专业计划招生550名(文科145名、理科405名):社区矫正40名(文科25名、理科15名)、安全防范技术80名(理科80名)、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工程)45名(理科45名)、消防工程技术45名(理科45名)、法律文秘80名(文科70名、理科10名)、法律事务60名(文科50名、理科10名)、安全技术管理45(理科45)、司法信息安全50名(理科50名)、计算机网络技术65名(理科65名)、计算机信息管理40名(理科40名);
(三)单考单招各专业计划招生150名:安全保卫100名、计算机信息管理50名。
(四)有关说明:上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八.招生男女比例: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即刑事执行(监狱管理)、司法警务、行政执行(劳教管理)的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第三批录取的各专业与单考单招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九.报考条件: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专业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浙江省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6、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第三批录取的专业和单考单招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
十.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
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二)第三批录取的各专业录取规则
1.按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方案录取进档考生。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才考虑征求志愿的考生,若征求志愿投档后仍不满时,视情适当降分,再不满时,视情降分征求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征求志愿”、“降分”、“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以及专业志愿先后只能录取在未满的专业中。
(三)单考单招各专业录取规则
单考单招各专业具体招生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十二.学费标准: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338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